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金融、法律、经济、工商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和《浙江 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根据《公司法》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