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或者辞职、 任期届满、解任或者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 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 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