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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章 关联交易决策及信息披露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十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执行部门为证券事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档案 管理工作,更新关联方资料,并于关联交易获得必要批准后,将与关联交易相关 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决议文件、签署的相关协议、审计报告、资产评 估报告等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