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维护信 息披露公平的原则,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弘宇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 批的重大事项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正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 通过任何途径(例如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向任何第三 人泄漏相关内容。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 报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