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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NFCNFC(SZ:000758)2025-10-15 12:0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1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 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