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和集团(00513) - 重新分类一项须予公告交易及补充公告-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
重新分類一項須予公告交易 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補充公告-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的全部股權 茲提述恒和珠寶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刊發有關出售大盈 有限公司全部股權之公告(「該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 者具有相同涵義。 –1–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乃就出售事項徵求股東批准。據董事作出一切合 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於本公告日期,概無股東或其聯繫人士於出售事項中擁有 重大權益。因此,概無股東須就於股東大會上批准買賣協議、補充協議(定義見下文)及 分別據此擬進行之交易的決議案放棄投票。通過決議案以批准出售事項須以簡單多數票 通過。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買賣協議、補充協議(定義見下文)及出售事項之詳情;(ii)上市規 則規定須披露的其他資料;及(iii)召開股東大會通告的通函預期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 十八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使本公司有足夠時間準備須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