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的委托,并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 项律师聘请合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