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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00211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制定)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 年制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