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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龙纸业(02689)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2025-10-16 09:02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公司」) (股份代號: 2689)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書 2. 秘書 3. 會議 頁1 共4頁 1. 成員 1.1 所有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董事會」)從董事中委 任,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其大部分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 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應為提名委員會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 董事。 1.2 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應擔任委員會主席。董事會主席不得主 持有關其委任及連任的任何委員會會議。 2.1 委員會之秘書(「秘書」)由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擔任。 2.2 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適資格及經驗之人士為委員會之秘 書。 3.1 委員會每年須最少召開一次會議。亦視乎委員會工作之需要而召開額 外會議。 3.2 任何會議之通告、議程及相關之會議文件及附件均須於該會議舉行前 最少三個工作日發出,惟全體成員一致豁免有關通告則除外。無論發 出通告期限之長短,成員出席會議即被視為該成員已豁免會議通告之 所需期限。倘續會少於三個工作日內舉行,則毋須發出任何續會通告。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6. 匯報責任 委員會應定期向董事會匯報。 頁3 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