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在委员 内选举,并报请董事局批准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局报告,由公司董事局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股票上市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局下设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