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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0-16 09:46

为进一步完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规范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充分发挥公 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 作用,确保年报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合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切实有 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条 在负责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