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董事局下设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 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福耀玻璃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局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局负责。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