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03606) -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60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刊發。 茲載列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發的《董事局審計委員會年度報告審議工作規程 (2025 年第一次修訂)》,僅供參閱。 承董事局命 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曹暉 董事長 中國福建省福州市,2025 年 10 月 16 日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相关负责人应当签字确认。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公司应当在预审结束后、召开董事局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