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000599)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31080-15 号 致: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广新律师、李嘉慧律师(以下简称"德 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岛 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