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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603698) - 航天工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CECOCECO(SH:603698)2025-10-16 10:1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以及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