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603698) - 航天工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CECOCECO(SH:603698)2025-10-16 10:1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航天 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