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603698) - 航天工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CECOCECO(SH:603698)2025-10-16 10:1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 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及《航天长 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