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刘书含、杨敏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 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