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 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日常实施工作。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 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