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 - 《对外投资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宣城市 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 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优 化公司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坚持效益优先,注重风险防范,合理配置企 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必须谨慎注意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维 护股东权益;符合政府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子公司")的对 外投资事项。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