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0026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通报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 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所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