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002628)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以外职务的、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的积极性,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