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002628) - 现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 管理业务,提高现金管理收益,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及执行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以及《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管理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以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原则,对闲置资金(含闲置自有 资金、闲置募集资金)通过投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对外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受让可转让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 品或收益凭证等),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从事现金管理交易的原则为: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产品交易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