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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规定的说明 3、本次交易完成后,易介医疗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泽新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广州易创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0 名交易对方 合计持有的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易 介医疗")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