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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30103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袁玉宇,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泽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创享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0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肖耿豪 胡轶聪 昌 韬 于侍文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