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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THDBTHDB(SH:600867)2025-10-17 08:1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第七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 报送吉林证券监管局。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二条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四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协调。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