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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THDBTHDB(SH:600867)2025-10-17 08:16

第一条 为规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