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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THDBTHDB(SH:600867)2025-10-17 08:1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本制度 约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进行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工 作由董事会秘书直接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重要参股公司。 第七条 重要会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