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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THDBTHDB(SH:600867)2025-10-17 08:1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会计专业人士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 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专门委员会。 1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符合有关 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