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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THDBTHDB(SH:600867)2025-10-17 08:3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离任; 高级管理人员辞去高管职务、解聘、任期届满离任等情形。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