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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0029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eDiagnosiseDiagnosis(SZ:002932)2025-10-17 08:4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含全体独立董事。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