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6038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JAHBJAHB(SH:603822)2025-10-17 09:0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职权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 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数,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