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森(920080)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起止时 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 15:00—2025 年 10 月 16 日 15:00。 2025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10: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中山市南区圣都南路 88 号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龙晓斌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 致: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 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 东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