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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 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