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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0021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JIANGTE MOTORJIANGTE MOTOR(SZ:002176)2025-10-17 11:01

(2025 年 10 月修订)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建 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角色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职工人数达到三百人以上时,董 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