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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00217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JIANGTE MOTORJIANGTE MOTOR(SZ:002176)2025-10-17 11:0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要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和 建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履行对其下属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得因权力交由各下属委 员会行使而免除其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