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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0021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JIANGTE MOTORJIANGTE MOTOR(SZ:002176)2025-10-17 11:0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