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0021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 成。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四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 能力;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