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30118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以及《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