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30118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 择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