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水潭(06687) -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JST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聚水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 就本職權範圍(「職權範圍」)而言: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聯席公司秘書指本公司任何一名聯席公司秘書。 董事指董事會董事。 本集團指於有關時間本公司以及其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或如文義所指,就 本公司成為其現時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的控股公司前期間而言,則指本公司 的現時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或其現時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或(視情況而定) 其前身所經營的業務。 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87 聚水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薪酬委員會 職權範圍 1 釋義 3. 薪酬委員會於2025年10月5日以董事會決議案成立。 成員 2 4. 薪酬委員會成員應由董事會不時從董事中委任,並應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 成,當中過半數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應為任何 兩名薪酬委員會成員,其中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5. 薪酬委員會主席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委任。 任何有關成員須就存在有關利益的薪酬委員會決議案放棄投票,並在進行有 關該等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