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 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相关法规以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 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