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章以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