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草案)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行为,提高公司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2025年10月)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