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一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1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