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 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负责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负责关联人名单的 登记和更新工作,并通过上交所有关系统填报关联人信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 组织关联交易的审议、信息披露等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应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指定专人 负责日产关联交易合同、执行等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向财务部门报送执行情况、 预计情况。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