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我国《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必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方便,配备专门人员 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