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董事会和各下属专门委员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与公司有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和对投资者决策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述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 上、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