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002518) - 关于科士达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科士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 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