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0025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第八条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 1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 ...